交警通报大巴车撞限高杆致1死6伤一事,是因为司机师傅导致的吗?
是的。最近,一辆桂林的大巴车撞上限高杆,导致1死6伤。那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啊,是因为这辆大巴车行驶在了小客车的道路上,我们都知道,小客车行道的限高杆只有3米,而这辆大巴车不仅误行驶在了小客车行道,并且它的高度也超过了3米,所以才造成了此次的交通事故。1、首先,这次的交通事故原因在于司机,据了解到,这个司机的驾龄有20多年了,那么大巴车不能行驶在小客车行道上,这个司机不是不知道,可他还是去做了。这样导致的人员受伤不知道是不是该由这名司机承担责任呢,目前,这位司机也已经警方拘留。该大巴上一共有54人,加上导游一共55人。其中1人死亡,6人受伤,2人受重伤正在医院救治。而剩下的48人因为没有受到太严重的伤,在事发之后自己便下了车。我们从事发现场的图片就可以看到,这辆大巴车的顶盖已经被削掉了3分之二,可谓是十分严重了。在事发之后,交警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人员的救治,和交通的指挥疏导。目前,还在进一步的处理当中。相信,凭借着交警娴熟的技能,这辆大巴车的处理,和现场交通的梳理会很快得到解决。2、我们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行道。什么车应该走什么样的行道,不能误闯入其他禁止通行的行道。而且更不应该的是,明明知道这个行道不能行驶,还要去行驶,这就是明知不为而为之了。发现以后应当予以极大的批评。不仅如此,我们在开车的时候还要注意前方的道路,倘若发现了危险的情况应该及时的刹车,并且将车停靠一边,寻求交警的帮助。
到现在,案件仍旧在调查中。但是这件事件和司机的关系很大,很有可能是因为司机危险驾驶而造成的现在等待一个警察调查报告。
确实是司机师傅导致的,他的车速过快没有看到限高杆,所以发生交通事故。
不是因为司机师傅导致的,而是因为大巴车出现了故障所导致的,据说是刹车失灵了,才会导致大巴车撞上限高杆。
司机师傅有一定的责任,作为一名专业的司机不应该犯此类错误。如果对限高杆没有把握,可以绕道行驶,避免发生如此灾难。

广西一大客车撞上限高杆造成1死6伤,警方是如何通报的?
广西一起客运车撞限制高度栏杆的安全事故。此次安全事故造成1死6伤。客运车撞到了限高栏,大概三分之二的顶端被限高栏撞坏,客运车的玻璃碎片撒落一地,周边一片狼藉。伤员已被送到医院门诊医治,没有生命威胁。司机早已被警察控制,交通早已恢复过来。与此类似的限高杆安全事故也司空见惯,但这一次却造成了许多人的关心,由于有伤亡,从安全事故产生的地址看来,这儿限高杆设定的并不违规,由于正前方二三十米的地区便是铁路桥,要是没有限高杆,也许便会撞上铁路桥了,不知道它是悲剧或是好运,只遗憾或是死伤,这简直让人难过。司机走错了路,没想到自身走错车道,又太快,没注意到前边的提醒,幸亏有限高栏,要不然撞倒前边的铁路桥,高度限制没什么难题,但能有充足的提示和防护措施。在限定栏前边再加上电子器件检验设备。远远就逐渐提醒高度限制,或先设软高度限制,驾驶员再如何犯错误,也不会闹出人命,不怨高度限制,也不怨驾驶员,每时每刻全是万无一失,但总不可以让无辜的人用性命去担负吧。限高杆经常产生安全事故,为什么没有全国各地大整治,由于限高杆没有确立标示,驾驶员也不知道,因此造成了这起安全事故,限高杆总高度限制的缘故就无需再问了,即然是限高杆总高度限制的缘故,只有怪驾驶员自身不认识路的不幸。惨案发生了,不仅要追责,也要从这当中汲取教训,该改正的地区就需要改正,这不是琐事,即然拥有限定高宽比的要求,那便是驾驶员的义务,要是没有设定这种提示,那么就应当由道路主管机构来承担,生死一线间,即然限定高,务必设定的地区要清晰,它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警方表示是这辆大客车执意要过限高路段,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所以这辆大客车是要负最主要的责任的。
首先就是将这一司机的行为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控诉,还有就是对于司机的这种现象进行了一系列的批评和拘留,并且司机也赔偿了一大笔的金钱,所以说在出门时应该注意。
警方的通报跟实际发生的事实相符,就是因为大客车在通过限高处车速过快,导致没及时注意发生这起悲剧

农村道路上有限高铁杆。一十几岁小男孩,在车上不慎头部撞到杆的横梁上。不幸身亡。设杆单位有责任吗?
看设杆单位有无过错。个人认为在农村道路上设置限高铁杆本来就是不合理的,虽然保护了公路设施,但给农村居民出行造成了不便,而且有些道路铁杆设置得很低,本身就给司机和乘客造成了安全隐患(如果是这种情况,我觉得可以向设杆单位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乘坐的是公交车或出租车,可以依据《合同法》或《侵权责任法》向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主张违约或侵权责任。
这个没有吧,只是可以让他给你点补助

广西一起客车撞上限高杆引发车祸,为什么驾驶员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我们都知道有些地方为了能够确保一些建筑设施的安全,比如桥梁高架桥等等,往往都会设置限高杠,但是在设置限高杆的同时也确实会不知不觉让人误入其中,甚至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发生。广西桂林一旅游大巴撞上限高杆造成1死6伤近日广西桂林象山区某铁路立交处就发生了一起大客车误撞限高栏的道路安全事故,在事故当中造成一人死亡6人受伤。根据现场的目击证者所透露,原来在当晚一辆大客车不小心撞上了立交桥处的限高杠车体顶部,约2/3已经被限高杠横穿过,在现场依稀可以看到大客车的玻璃碎片散落满地,目前事故所造成的伤者已经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大客车的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其实在以往当中的一些新闻报道,也发生了类似限高杆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在这次事故的现场当中,此处的限高杠设置其实也是在前方铁路桥的二三十米处,假如当时现场没有限高杠,恐怕司机就直接驾驶着大巴车会不小心径直撞上了前方的铁路桥上,虽然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不过这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司机酿成事故可能由于车速过快没有看清限高提示对此事故的发生,相信大巴司机有可能是根据导航行车而走错路段的,没想到自己不小心走错车道,最后直接径直撞上了限高栏,可能在当时大巴车的行车速度过快,没注意看到前方的警示通告,所以很不幸就酿成了这次交通安全事故。在现实的交通道路行驶当中,确实也会存在诸多这样由于汽车撞上限高杆酿成的事故。所以在此希望通过这次事故能从中得到教训,相关部门对于该整改的范围必须要重新作出适当的调整 ,特别是在一些限高路口,除了设置必要的明确指示以外,也总应该在限高栏处前面加一个先进的电子检测设备,对此能够起到很好的双重保护措施,这样无疑对司乘人员也是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可以避免相关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可能他觉得应该可以通过吧,犯这样的错误也是因人而异的,一般的人都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驾驶员是疲劳驾驶,他当天没有什么精神,只睡了3个小时,结果是非常疲劳,最终也是导致没有什么精神,操作出现问题。
要么是驾驶员是新手,要么是放松了注意力,要么是对车子的状况了解的不够明确。
因为他可能是开车的时候太过疲劳了,或者是走神了,没有注意才会出现这样的惨剧。

男孩撞限高杆死亡被摄录,后车拍摄不提醒要担责吗?
后车拍摄不提醒要没有责任。10月28日,江西省新余市发生事故。这段视频记录了一个令人心痛的场景,汽车前的孩子探出窗外,直接与高度限制杆相撞,当场死亡。视频是由后面的汽车司机拍摄的。更令人痛苦的是,视频显示,当后面的车组在拍摄时,他们仍然在笑着谈论:“装x,前面的高度有限,如果他们撞到它,肯定会死!”在那之后,这两个人目睹了前面的车撞上了全程。焦点1:后车拍摄的全过程,在车内说话时,没有提醒前车,应该承担责任法学院教授认为,在法律上,汽车后面的人没有义务提醒前面的人。车后的人与前面车没有合同或其他关系。他不应该被追究责任。从道德角度来看,他应该提醒他前面的人注意驾驶安全,但他没有提醒他,也没有法律过错。焦点2、孩子们的家庭可以向公路管理部门索赔专家教授认为,在这起事件中,设置限高杆的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的,取决于设置的限高杆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警示标志是否安装到位。如果高度限制杆的设置没有违反规定,则没有必要承担责任。孩子的监护人也负有主要责任。焦点3、司机涉嫌交通事故吗?专家认为这不是交通事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司机本人没有违反规定。焦点4、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有过失,包括过失和过度自信。这种过失行为是非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影响。
在法律上,后车人没有义务要提醒前车。后车人和前车既没有合同关系,也没有其他关系,不应担责,视频里也没有刺激他,促使事情发生。从道德角度来说,他应该提醒前车人注意行车安全,但是他没有提醒,并没有法律上的过错。
这是要带一定责任的,因为他有必要提醒。
当然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这个只是一种道德。
我觉得从法律意义上应该不会承担责任,但是出于道德角度还是有比要提醒他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