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素喜文言文,因其言简意赅,而又寓意深远。近段时间迷上了历代散文名篇,每读到喜欢的文章,必大声诵之,有些文章中学时期学过、背过,而今读起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陶醉其中! 读文《不食嗟来之食》,竟发现如今之想迥异于年少之时,不知是自己变了还是世界变了,还是兼而有之。那位不吃嗟来之食之人,最终因不食而亡。年少时读此文慷慨激昂,做人理应如此,就该有铮铮硬骨,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可如今却在质疑,为何不食?“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生命受之于父母,自当爱惜,更何况散食之人虽开始态度恶劣,随后亦有悔意,得饶人处且饶人,忍一时又能如何?仅凭一时之气而白白送了性命,岂不悲哉!曾子闻之亦曰“其嗟也可去,其谢可食。”由不吃嗟来之食情愿饿死亦在所不惜,自然会想到韩信当年受胯下之辱的故事。人,忍辱才能负重。韩信是西汉开国功臣,中国历史上杰出的军事家,与萧何、张良并列为汉初三杰,与彭越、英布并称为汉初三大名将。韩信之所以能成为名将,与他的心胸有很大关系,他有颗异于常人的忍耐之心。韩信受胯下之辱的故事几乎是家喻户晓。其原文为:淮阴屠中少年有侮信者,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袴下。”于是信孰视之,俛出袴下,蒲伏。一市人皆笑信,以为怯。待韩信衣锦还乡,非但没有报复那个少年,还加以提拔。众人不解,韩信告知曰,方辱我时,我宁不能杀之邪?杀之无名,故忍而就于此。如若当年韩信逞一时之勇、解片刻之气怒杀无赖,即使不被斩首,亦是逃脱在外,终日惶恐不安,孰轻孰重甚为明显。故而“成大事者,不恤小耻;立大功者,不拘小节。”细想,哪个英雄豪杰不是忍受了常人难以想象之困苦呢?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里有段话阐明了这个观点,“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古今成大事者莫不是“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者”,凡事若真能做到忍“无可忍”则非常人也。《 三国演义》中司马懿的忍功非一般人能比,故而不仅能在各种争斗中独善其身,而且一直坚持到最后。第一百三回 写到,诸葛亮为逼司马懿出战,让魏延带着司马懿的金盔到阵前骂战,古人骂阵想必是相当难听,只有难听至极才会激怒对方,且把金盔在地上踢来踢去,魏众将忿怒,俱欲出战。懿笑曰:“圣人云:小不忍则乱大谋,但坚守为上。”魏兵拒不出战,孔明无奈又遣人送去妇人服饰,言激司马懿如若不战乃一妇人耳,懿收下衣服,重待来使,不战。最终,孔明病死五丈原,司马懿获胜。《菜根谭》有云,忍得住耐得过,则得自在之境。岂止英雄豪杰,普通凡人在日常生活中倘若以“忍” 字当头,也能度过人生中所谓的低谷。当地曾有一名老中医,医术高超,远近闻名。初识年近80,慈眉善目,然耳不聋眼不花,每日照常接诊。老人家说,万病之源皆缘于心,心若放下,病自然无影无踪。每逢有病人为某事纠结难安,他便讲起当年被打成右派的经历。当年他曾被打成右派,自认无愧于心,故对周围一切淡然处之,照常上班出诊,望闻听切、和颜悦色。每日早晨通常要早早地来到医院,先去看看走廊里贴的大字报,搜寻下有没有新的、骂自己的大字报,如有就看看在骂些什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看完之后面带微笑踱到门诊接诊。老中医正因为有着平常心态,得以高寿,尽享天伦之乐,最后无疾而终。人尽知“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但冲动之下也会逞一时之勇,最后追悔莫及。前段时间宝马车主被砍死一案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至今仍无定论,孰是孰非众说纷纭。有人说宝马车主咎由自取,有人说电动车主防卫过当。不管审判最终结果如何,死而不能复生,一条鲜活的生命顷刻间烟消云散。倘若双方能各自退让一步,惨剧将不会发生。忍一时又如何、退一步又怎样?当真是“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从不屑吃嗟来之食最终饿死到韩信甘受胯下之辱终成名将;从刘备三顾茅庐得以三分天下到司马懿甘受妇人之辱拒不出兵终获胜利;从宝马车主怒火冲天砍杀电动车主反被砍死到老中医看淡是非恩怨得以寿终正寝。无不说明“忍” 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诸葛亮在《诫子书》中写到,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治性。我等凡夫俗子,虽无韩信、司马懿等大忍之心,于日常生活中亦应修心养性,戒险戒躁,心中若常怀喜悦之情、大忍之心,生活必将幸福美满、恩泽绵长。与君共勉!文/阿开 图/网络

昆山街头砍人案为何引发广泛关注?
8月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针对该起案件和视频,网友们引发热议,宝马男手持长刀砍人,骑车人在躲避过程中捡起掉落的长刀反击,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认为骑车人追砍宝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卫过当。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保民律师,周律师认为,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律师表示,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虽然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周律师表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凶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这些会在法院开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现实版“反杀”悲剧上演,网络舆论场上,对这位“宝马男”(“花臂男”、“纹身龙哥”)的评价并不是同情,取而代之的是一致的嘲讽和批判,有人甚至戏称其为“史上最悲催的恶霸”,“真给黑社会丢脸”,网民大呼“解气”、“活该”、“死有余辜”的言论占据上风,这一网络现象有悖“死者为大”的传统伦理,但背后却蕴含了公众对地痞恶霸长期的憎恶愤慨和对社会不安全因素的深刻焦虑。网络民意一边倒趋势明显,绝大多数认为“反杀”系“正当防卫”。无论是这则新闻曝出后的热门跟评,还是个别媒体发起的互动投票,大部分网民都在强调电动车主行为的正当性,以及对宝马男所代表的恶霸势力的厌恶感。网民的思维或是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导致的结果,如若自己在下班途中遇到了麻烦,而且这种麻烦会威胁生命,自己会采取何种自卫手段?脑中会作出何种反应?由此引发该事件衍生出的社会之问——危机关头,民众能否合理地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刑法专家发声:应精准判断致命伤害所在,构成特殊防卫的可能性高。刑法专家邓学平律师认为,判断是否正当防卫,要看致命伤是前5刀还是后3刀。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认为,电动车主构成了特殊防卫,无需负刑责,“面对攻击性特别强的情况,他担心反扑,所以反击比较严厉。这样的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舆情发酵过程中也呈现出一定的偏移,针对宝马男的网络“扒皮运动”随即展开。或许是为了增添事件的戏剧成分,网民对宝马男“生前履历”的挖掘颇有兴趣,无意中展现出一个具有多面性的“宝马男”。有媒体报道他曾因举报贩毒而荣获见义勇为证书和警方奖励,但很快,这点光辉事迹就被其将近半辈子的牢狱经历所掩盖。纹身、彪悍、滋事……符合民众对黑恶势力的刻板印象,叫好声中饱含民众的朴素情感。日前,济南市公安局在列举黑社会认定标准时提及“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文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这一标准契合了普通民众的刻板认知,结合宝马男的外形和当晚的霸道表现,网民自然容易产生这方面联想,以至于有传言称“宝马男系涉黑性质团伙天安社成员”,围绕此人的诸多质疑和非议,以及对此案判定为正当防卫的迫切期待,恰恰反映了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愿景。事件的最终落脚点:以日趋完善的法律使社会秩序更加和谐。该事件引发的强烈反响,凸显出民众的隐忧和不安感,加之关联此前的“霸座男”、“强奸男”等等,网民会担忧社会规范对“破坏分子”的约束力下降,以至于更多离奇的越轨行为接踵而来,最终威胁到民众的正常生活。普通民众仍然寄希望于社会制度和法律规则的完善,期待社会规范能够对邪恶势力产生震慑,真正形成一道安心网,保障社会的良性运转。而此事件的最终价值,正是推动对“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的完善,起到良好的法律示范作用,能为百姓应对安全风险提供有力的参考。观点来源:清博舆情(http://yuqing.gsdata.cn)
#在我眼里来说,昆山龙哥才是大好人#如果你想知道电瓶车男子怎么样了,看通报案件通报此文祭奠昆山我龙哥,快过头七了,感谢我海龙哥为推进我国正当防卫法做出的突出贡献。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海龙哥深入贯彻落实这种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先是持刀做出挥刀动作,后故意让刀从手中滑落,演技之精湛令大洋彼岸的奥斯卡金像奖得主都自叹不如。在于某某捡到刀后,向我龙哥腹部连刺两刀,龙哥担心自己不死,起身喝到:我车里有枪,站着别动,一会毙了你!于某某果然中计,又向我龙哥砍了三刀。写到这,我泪如雨下,颤抖的双手竟已敲不动键盘。这是何等的大无畏精神,这是多么高尚的品德情操?面对大众对我龙哥的诋毁,我今天必须站出来为龙哥说两句。龙哥,生为农民群众,夙夜忧叹我国广大弱势群体被黑恶势力袭扰,今法律又不完备,正当防卫法形同虚设,当我们老实人面对恶人袭扰,能做的只有练长跑之社会现象。龙哥秉承居江湖之远忧其民的伟大思想,为我大国弱民殚精竭虑,万不得已出此下策。以身试法,掀起舆论高潮,以达到倒逼法律改革之目的。这不是耶稣在世吗?这不是释迦摩**?这不是我们日思夜想的活雷锋吗?龙哥,你放心的走。剩下的事,兄弟们帮你做。若你地下有灵,你将看到一个更美好的中国。因为你,法律将会得到改善。恶人从此再也不敢嚣张跋扈,你是我们广大穷苦人民的大救星。人民会永远记住你。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龙哥说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他做到了,可为什么我却深感凄凉,回忆起我们一起讨债的日子,龙哥的笑容是那么自信,动作是那么潇洒,我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少了这么一位人才而感到心痛。龙哥,一路走好,来生我们再做兄弟。此致敬礼
因为这是一个民生大事,看似小事,其实很多很多人都看的出这是正邪较量的事。还有如今这社会太需要这种正能量传播。也要趁机治一治那些蛮横无理,仗势欺人的人。
对这个律师的评论,如果法律是保护罪犯的,那是对的,因为要让这个人有继续砍人的能力,要让这个砍人的人有事后报复的能力,有下一步继续拿更大的凶器的能力。我认为,在被伤害人已经被伤害的前题下,所做的一切都是自卫!

昆山宝马男被砍死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2018年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对“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发布通报。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事件起因:2018年8月27日21时35分,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昆山一轿车与电动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轿车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双方争执时车内一名男子不依不饶拿出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之后,在砍人时,长刀落地,骑车人出于求生欲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内男子,宝马车内男子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无奈之下连砍数刀,男子被砍伤倒在草丛。扩展资料正当的防卫的构成条件第一,防卫目的正义性。实行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这是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第二,防卫的针对性。实行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行为才能实施,这种不法侵害行为既包括暴力行为,也包括非暴力行为,同时,须具有社会危害性、违法性、现实性、紧迫性,但并不要求已达到犯罪的程度,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第三,防卫的适时性。实行正当防卫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即不法侵害的行为已经开始且尚未终结,不能实行提前防卫和事后防卫。第四,防卫的对象。实行正当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也包括共同进行不法侵害的共同参与人,但不能损害第三者。这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昆山砍人案
多大仇多大怨啊!28日傍晚,昆山市发生一起恶性砍人事件,目前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控制,被害人已经死亡。 8月28日傍晚,昆山市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提前介入“8.27”街头砍人案。 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当然是防卫过当。 我们是人治国家,现在又是全国都在打黑除恶,但是无罪确实说不过去,再怎么也判两年啊。如果无罪,那么以后对方用凶器先动手,我是不是就可以杀死他且无罪呢?
正当防卫

昆山街头砍人案详细情况是什么样子的?
8月28日消息,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将“宝马男”杀害。28日晚间,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了该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后来,有相关图片和网络信息显示,宝马车司机被骑车人砍杀身亡。当地警方通报案件进展。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针对该起案件和视频,网友们引发热议,宝马男手持长刀砍人,骑车人在躲避过程中捡起掉落的长刀反击,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认为骑车人追砍宝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卫过当。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保民律师,周律师认为,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律师表示,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虽然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

2021年8月昆山发生了什么事件
摘要2018年8月27日,发生在江苏昆山市的宝马车主砍人事件,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主要人物一位是电瓶车大哥,一位是宝马车纹身男。事情的经过和结果是宝马车纹身男抢道右拐,与电瓶车大哥发生口角,电瓶车大哥被殴打后又被砍刀追砍,意外拾取掉落的砍刀“反击”宝马纹身车主,宝马车主最后被砍击不治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