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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拦狗(高速拦狗车)

爱车范儿
爱车范儿 2022-10-03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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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评价4月15号京哈高速志愿者拦狗事件?

从志愿者角度分析:驾车上高速公路,拦截相关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既然拦截了,则肯定是违反了该法律。其次,在民法上,这些狗属于物(前提是该狗不属于珍惜动物)。根据民法、合同法规定,这些狗可以交易。则志愿者可以与运输人员交易这些狗。而这里牵涉到合同主体问题,志愿者以个人名义买这些狗还是以志愿者协会买这些狗,还有运输者是否有权利卖这些狗,是否运输者只是承运人?如果协会购买,则其要缴纳相关税收。则是税法调整范围。 从运输者角度来说,运输者运送货物,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以及准运证明。则这里受到《动物防疫法》和《卫生检疫法》的控制范围。当然,其中那些司法解释和法规,这里就不一一列明了。大致是这些,还有不详之处,希望大家再补充。
恋狗癖高速公路非法拦车,理应严惩 恋狗癖置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悍然在京哈高速公路上强行非法拦车,性质及其恶劣,危害极大,影响极坏,后果及其严重,如不严惩,不足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与和谐稳定。强烈呼吁执法部门将这些聚众非法拦车的恋狗癖绳之以法,严惩不贷。狗患泛滥成灾、传播疾病、伤人害命,危害社会、破坏环境。狗患有百害而无一利,可恋狗癖却极力反对广大人民群众打狗除患为民除害,任凭狗患残害人类。难怪有人说“恋狗癖是有狗性没人性的生物”,以前我不信,现在我信了。灭狗除患为民除害,天经地义、理所应当,合情、合理、合法。国家应制定《打狗除患法》,刑法应制定养狗为患罪。打狗除患为民除害与严惩恋狗癖并重“狼心狗肺”、“汉奸走狗”、“狗头军师”、“鸡鸣狗盗”、狗汉奸、狗腿子、走狗等一切含“狗”子的形容词及成语都充分证明,狗患决不是人类的朋友,而是危害人类的祸患。含“狗”字的贬义词比含“鼠”字的贬义词多得多,也就是说,狗患比老鼠更可恨,要灭鼠,更要灭狗除患为民除害。所以要“关门打狗”“痛打落水狗”蚊子咬人打蚊子,狗咬人打狗,天经地义、理所应当,合情、合理、合法。只要能打蚊子,只要能灭鼠,就能打狗灭狗。老鼠传播鼠疫灭鼠,狗患传播狂犬病灭狗,再正常不过了。狂犬病的死亡人数远远高于鼠疫,既然能灭鼠,当然就能灭狗。这是法律赋予广大人民群众的神圣权利。 我们绝不会因为洋鬼子及其走狗把狗患之类的害人虫当朋友就任其兴风作浪,伤人害命为非作歹,我们要坚决响应毛主席“要消灭一切害人虫”的伟大号召,把狗患之类的害人虫完全、彻底、干净地消灭掉。
情感的观点,哗众取宠之辈而已 要说法律上,个人建议,以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追究其责任
从法律角度上看,我就一句话: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应受群体(相对多人)的情感侵害,换句话说,群体的感受不应凌驾于个人的合法权益之上,拦狗者涉嫌一系列违法。
从法律的角度评价4月15号京哈高速志愿者拦狗事件?

4·15高速路拦车救狗事件的事件历程

时间:4月15日地点:京哈高速公路张家湾至漷县段【11时许】拦下运狗车双方起冲突11时许,京哈高速张家湾东侧三公里左右,这辆河南牌照的运狗车闯入了志愿者安先生和孙女士的视线,安先生驾车将其别至路中并下车示意其停车。“当时车上下来几个人,抓住我的胳膊,推搡我。”安先生说。运狗车上的郝先生称,双方只是有些拉扯,“他们说是保护动物的,但没有证件。”【15时许】志愿者带矿泉水狗粮“驰援”卡车后的铁笼里,挤成一团的狗无精打采,远远就能闻到一股腥臊味。下午3时许,双方到漷县收费站协调,途中不断有志愿者赶来。志愿者带来的成箱矿泉水、狗粮、葡萄糖、盐水注射液等堆积在旁边。至下午4时,现场已有50余名志愿者、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等10余个公益组织。【16时许】证照齐全仍难被放行这辆车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免疫证等显示,该车载狗520只,14日从河南开往吉林屠宰。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称,经与发证机关核实,这些证明真实有效。警方称无扣车理由,但志愿者称已有死狗,应重新检疫。有志愿者提出收购整车狗,但被其他人拒绝:“不能让狗贩得利。”【18时许】“重症狗”被抱走送医18时许,安先生和郝先生被带往派出所,一只带血的狗被抱走救治。据现场志愿者兽医刘先生诊断,这只狗的子宫脱出,如感染化浓可能会危及生命。志愿者孟女士表示,希望通过合法的检验检疫程序将这些狗留在北京。晚9时,孟女士称上百名志愿者仍在与运狗车僵持,已有狗死亡。【23时30分】数辆警车赶至现场维持秩序漷县收费站高速公路进出口均已封闭并拉起警戒线。警车赶至现场维持秩序,警车同时播放“通州公安分局正式告知”。“告知”称志愿者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行为已经影响正常经营生活,违反了法律,影响了交通秩序。至今日零时,运狗车仍在现场,部分志愿者正陆续离开,仍有人选择坚守。【16日1时】双方在警方协调下,商讨以收购方式解决此事。经过当事双方反复商量,截至凌晨2点30分左右,中华慈善总会下属上善基金与乐宠控股愿各自拿出5.75万购买这520只狗,并立下字约。当天凌晨,上善基金与乐宠控股先后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货主方5万和5.75万元。昨天,记者从货车主郝先生那里了解到,剩余的7500元,已于16日中午由上善基金付清。【16日3时30分】在现场警方有序的组织下,志愿者车辆相继离开。
4·15高速路拦车救狗事件的事件历程

4·15高速路拦车救狗事件的介绍

2011年4月15日中午12时许,京哈高速张家湾收费站附近,一辆载有520只待宰狗的卡车被爱狗者拦下,随后不断有爱狗者“驰援”。经警方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调查,该车持有真实有效的检疫运载证明。张家湾派出所称,运狗车证照、手续齐全,没有扣车理由。但爱狗者仍提出诸多质疑,拒绝放行。当晚11时30分,警方称爱狗者行为已影响正常经营生活,违反法律。至今日零时,部分爱狗者离开现场。至16日凌晨,经过双方协商,中华慈善总会下属上善基金与乐宠控股愿各自出5.75万,将这些狗收购。随后520只狗被送往小动物保护协会基地进行安置,其中一些生病的狗被分散到10多家宠物医院紧急治疗。
4·15高速路拦车救狗事件的介绍

高速上拦截运狗车被撞 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有待商榷

这个还用商榷吗?高速公路上那些拦截运狗车辆的人,已经违法并且涉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同时,按照刑法修正案的规定,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还用得着商榷?
高速上拦截运狗车被撞 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有待商榷

在高速公路上违法拦截运狗车为什么不违法????

第一.运输狗的车辆里的狗很多都是偷来的.家养加上流浪狗.养狗的很多都是把狗当孩子养.现在人压力那么大.狗就是感情寄托.第二.别人说爱狗就不吃狗肉.不理解.爱猪就不让吃猪肉.首先你家猪平时跟你有互动么?你家猪可以帮人类搜救么?你家猪会撒娇么?你家猪会保护你么?你家猪会给你看家?狗贩子最可气的地方就是为了微不足道的一点钱就把别人家精心养大的不知道花了多少钱的心头肉偷走.就是为了那么几个人的贪嘴.你们怎么不说我爱象牙.动物保护者协会那么人都sb.都有病?就是因为现在没有法律.第三这些拉狗的可以拿出狗证各种证件的话也不会发生这些冲突.最后请各位嘴上积点德..
大概和拦截拐卖儿童或者大猩猩的车是一个概念,不过我觉得这种狗流入食品市场是一种很大的隐患,没有检疫没有消毒就直接划成肉狗,每年我们医院都会有很多这样嘴残的病人入住,说白了无论哪一方都是自己作死,何必管这么多
其实最不该杀的还是牛,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见杀牛,杀马的时候那现场。牛会流泪。马也是。但是爱狗的那些基本应该是打着爱狗搞钱的,说不定他们拦下来一车狗转眼自己吃了。你真爱狗就不管什么花钱买啊。我们农村家家户户养狗吃。你开车去家家户户收啊。所以所谓的爱狗其实就是那些太闲了想搞事弄块钱的人。
爱狗?爱狗就能无法无天了么?别人的营生就这样被毁坏了,拉走狗又能带到哪啊?前几天还报道那群所谓的爱狗人士救走的狗已经死了一大半了。这就是犯罪,不付钱就强制拉走狗,妈的,不要脸
最几吧讨厌那些装b的爱狗人士了,老子是烦这些死人的很!这些人就该被弄死几个才好
在高速公路上违法拦截运狗车为什么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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