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 (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四)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五)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也就是说,洗车店是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的,需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若不涉及以上两项,则需在投运前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因洗车废水含有泥沙、机油,需要建设隔油沉沙设施处理后方可排放。若洗车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若洗车废水直排外环境,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